第十二条

有效

预备会议前,各代表团审议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审议意见。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和修改的建议,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