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北山生态环境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行为。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