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北山范围内的村镇、旅游景区、农家乐经营集中区及其他单位应当优先选择电能、太阳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景区观光车应当使用环保型机动车辆。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