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北山范围内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动植物生存的自然环境。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