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长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形象的宣传推广,使用统一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标识,推介旅游产品,传播旅游信息。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应当拓展旅游市场,组织旅游经营者参加旅游推介会和文旅招商会,展示麻阳长寿康养旅游资源和旅游品牌,加强交流合作。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