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鼓励和扶持具有本县地方特色的工艺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购物中心建设。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