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鸟类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鸟类。禁止非法买卖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禁止采集、捡拾野生鸟卵和捕捉喂养野生鸟类幼雏。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外,禁止使用弹弓、弓箭、弩等方法猎捕野生鸟类。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