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立法程序/第四节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时,应当附上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说明、参阅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