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大会使用的语言和文字第六十二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各民族代表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会议秘书处应当为会议配备翻译人员。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