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六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审议通过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六)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