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州预算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