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