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补充和修改情况应当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