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