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