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七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进行研究,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定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地方性法规解释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立法程序,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