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通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专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与立法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