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