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标准纳入城市规划予以保障。对现有科普场馆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

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依法改变功能的,应当提供替代设施或者择地重建,并不得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

政府投资建设并直接运营的科普场馆应当常年免费向公众开放;采用市场化运营的可以收费,并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开、透明、与公益性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对实行市场化运营的政府投资建设科普场馆的收费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