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加强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统筹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信息,澄清不实传闻和伪科学谣言。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