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旅游民宿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民宿的促进工作,建立旅游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旅游民宿发展相关政策,研究解决旅游民宿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民宿的促进、服务、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旅游民宿开发和管理工作,引导村(居)民盘活宅基地、房屋等资源。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