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探索实施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