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备案审查第八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解释,应当在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备案所需材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同时报送相关电子文本。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