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和解释第七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适用中,如果与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但执行机关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时报告。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