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本行政区域高质量发展,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