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七条有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