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七十四条有效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