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八条有效在起草法规草案过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了解法规起草情况,参与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