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地方性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派人介绍情况,回答询问。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印发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