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八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在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三十日前,应当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附立法依据对照表等参阅资料。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