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第二节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第二十六条有效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意见,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