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甲类传染病的,有关甲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的移交按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