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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章 科技创新

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培养使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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