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九条有效省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得依据本规则之精神,制定补充办法;县(市)级人民公安机关如有制定补充办法之必要时,须经省级人民公安机关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