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有效本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4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29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