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发布的公告以及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汇刊》、青海人大网和《青海日报》上刊载。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