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应当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