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