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第八条有效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浦东新区应当建立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有效期制度。单项行政许可设定的有效期,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后可以取消或者延长。行业综合许可证所整合的单项行政许可变更或者失效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同步调整该行业综合许可证的相应信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