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浦东新区应当建立深化“一业一证”改革长效机制,针对行业综合许可单轨制、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有效期制度、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改革举措,结合改革创新实践编制改革举措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