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未进行视频监控或者未按照要求保存台账、监控影像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