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居家养老优质产品应用推广,推动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助器具销售和租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利用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