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纪念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淮海战役红色资源收藏单位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阅读推广等传承弘扬活动。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