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