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