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六章 服务和监督管理第七十二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通过信息共享、走访核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低收入人口的困难情况,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或者人员,依法给予社会救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或者人员,应当协助其申请社会救助;其他单位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需要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