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鼓励、支持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参与社会救助,发挥行业特点和专业技能优势,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生活照料、送医陪护、助残助学、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