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四章 急难社会救助/第二节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有困难的,协调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社会救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