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