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第四章 数据产业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和规范数据公证、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解决、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